雅芳會員須知(請詳細閱讀)
本人同意加入雅芳會員行列,同時遵守下列雅芳會員之權利與義務
1. 本人必須單期單張訂單消費目錄內產品顧客價新台幣1000元(含)以上(不含新產品預購、淨價品及義賣 品),方得成為正式會員並享有購物折扣,以及參加美容課程等權益;如訂購產品已缺貨不再供應,本人需訂購其他產品以補足差額。於入會同時,雅芳 (AVON)公司將隨貨寄給本人雅芳美人權益書1本,詳載會員權益。
2. 填妥雅芳(AVON)公司訂單並計算所載的價金,本人了解本人必須於貨到十日內付訖所訂貨品之總額,若此次 訂單欠款到期未付訖時,將無法獲得再次訂購的權利。
3.

在本人加入成為雅芳(AVON)會員之日起算三十天內遇有購物時,雅芳(AVON)公司可接受本人使用其他信用卡或申請書上所列其他付款方式作為支付,一旦超過上述期間則本人願意僅能使用雅芳聯名卡或申請書上所列其他付款方式作為支付方式。

4. 本人所有訂單,由雅芳(AVON)公司保留接受與否之權利。
5. 本人對所購買之產品不滿意時,得於買後30天內憑退換貨處理單、原購貨發票、出貨明細及該項產品(含贈品)辦理退換貨事宜。
6. 本人聲明在本申請書上所填寫的資料均屬正確無誤。
7. 本人了解填寫本申請書,申請成為雅芳會員時,若繳交身分證影本,將獲先出貨後付款的權益。
8. 本人了解填寫本申請書,申請成為雅芳會員時,若繳交身分證影本,將獲先出貨後付款的權益。
9. 本人確認是雅芳(AVON)公司的雅芳會員,但是並無權利或被授權代表雅芳(AVON)公司對外承諾或簽訂契約。本人了解雅芳會員並不被視為雅芳(AVON)公司員工,而為單純之消費者。
10. 本人了解不得從事下列行為:
1)將產品售予第三方轉售,或透過任何商業機構或任何形態的零售店進行轉售;2)利用未經雅芳授權之網路銷售或拍賣雅芳產品;3)利用雅芳贊助之網站或其他雅芳相關通路,為非雅芳贊助之慈善或其他計畫或活動,向客戶、其他雅芳代表、業務領導幹部或任何其他單位,募集資金或其他項目。
11. 本申請書自雅芳(AVON)公司收到之日起生效,在未取得雅芳(AVON)公司書面同意,不得將此會員資格移轉或讓與任意第三人,否則,其移轉或讓與行為對雅芳(AVON)公司不生效力。
12. 本人與雅芳(AVON)公司皆可無需理由隨時終止或解除雅芳會員之資格。
13. 變更權益:如連續3個月未消費購物,本人同意雅芳公司保留本人購物折扣權益,並將目錄寄送改以訂貨時隨貨寄送的方式送達。(未消費定義:單期單張訂單未達500元)
14. 恢復權益:如連續3個月未消費購物後,單期單張訂單目錄內產品滿顧客價1000元,則自動恢復原有購物折扣定期收到目錄之權益。(若有呆帳或重大違規情況,則無法恢復資格)
15. 喪失權益:本人同意,若本人連續6個月未消費購物時,本人將自動喪失雅芳會員以專有帳號享有訂貨及購物折扣等權益,且無法再恢復資格。若欲繼續享有上述權益,需重新申請入會。
16. 本人同意雅芳(AVON)公司得因促銷活動等因素而保留產品調度或修改價格的權利,同時亦保留更改折扣方式的權利,本人並同意接受任何修改過之促銷活動或產品價格。
17. 本人知悉並且同意雅芳、雅芳之關係企業及其所授權之第三人,可收集、使用、處理及移轉本人之個人資料,供雅芳「隱私權政策」中所述之目的使用(例如:共同行銷、業務推廣、會員服務、帳務管理)。「隱私權政策」之詳細內容,可至www.avon.com.tw查詢。
18. 「AVON」、「雅芳」及其他產品名稱或圖案,皆屬雅芳(AVON)所擁有之智慧財產,非經雅芳(AVON) 公司授權或同意,本人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加以利用,否則願負一切法律責任。
19. 本人同意加入雅芳會員行列,並享有雅芳會員之權利與遵守下列條款、相關法規及雅芳所頒佈之政策、程序及守則等(以下合稱「契約條款」)之義務。雅芳保有隨時修訂契約條款之權利,並自送達乙方或自雅芳網站公告後發生效力。
20. 本人同意若與雅芳(AVON)公司間有不同之解釋而造成爭議,雙方同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雅芳(AVON)公司聲明:
為提供雅芳會員周延的美容專業知識、產品訊息,雅芳(AVON)公司會指派經雅芳(AVON)公司授權之
人員(區經理/專業美容代表)就近提供服務、且並不會因前項服務人員與雅芳(AVON)公司之間的法律關
係終止或解除而影響雅芳會員原有權益。